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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编辑:未知 时间:2021-01-11 浏览次数916 次

一、镇江市西津渡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的镇江市西津渡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零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镇江市西津渡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零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内容:拟选定三家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在服务期限内组织实施各类工程、服务采购等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3.服务期限:1年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参加投标的招标代理单位必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业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②、项目负责任人应具有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持有有效的江苏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上岗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项目组成员必须不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成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江苏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上岗证(提供上岗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项目组成员需有专职资料员,做好资料的存档、对接工作;
④、招标时审定的项目组人员与实际人员应一致,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变更;
⑤、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保留对部分工程项目指定发包的权利;
2.拟选派本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3.其他要求: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投标人近 3 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⑧、业主有权拒绝既往服务项目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五、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 ,北京时间下午2:30至5:00 (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镇江市西津渡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市大西路507号)
注:1.招标文件的登记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大西路507号
联系人:何工
电话:13655297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