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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和招商中心设计招标公告

编辑:未知 时间:2018-12-24 浏览次数598 次

  一、镇江市西津渡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的办公楼和招商中心设计已经被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 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西津渡银山门南地块3#和4#楼;

  (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4300平米,其中招商中心897平米,办公楼1926平米,食堂(含仓储)1477平米。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日历天

  四.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设计方案征集、初步设计及概算和施工图设计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标段的投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三)、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5)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勘察设计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四)、其他要求: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七、请申请人于 2018年12月28日17:00前(周六、日休息)到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江路35号(滨江1号商务公馆405-408))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交纳报名费并向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八、工程评标、定标细则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九、招标代理机构: 长江路35号(行政服务中心西侧滨江商务公馆405-408)

  联系人: 翁杨 电话: 0511-85290969